泰兴市教育系统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等级晋升评分标准
一、从教工作资历(30分)
1、任现职年限(15分)。任现职后每年1分。任职年限的计算按当前年度减去职称聘用文件日期年度。
2、参加工作年限(15分)。每年0.5分,参加工作年限的计算按当前年度减去参加工作年度加1。
二、专业性荣誉(8分)
经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获合格等次以上的省特级老师及后备人才,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泰兴市名教师(名校长)、泰州市学科带头人;泰兴市学科带头人、泰州市教学能手;泰兴市教学能手、泰州市教坛新秀;泰兴市教坛新秀,分别得8、6、4、2、1分(按最同荣誉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表彰(8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或党政部门,学校综合表彰的分别得8、6、4、2分;单项表彰(指与教育教学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表彰)以一半计分,按最高项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表彰以获奖证书或有关部门的文件为依据。
四、综合测评(15分)
学校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成员和评审小组成员对每个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主要包括所教班有学校的学业水平),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单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的每人次分别得15、12、6、0分。
五、教育教学工作(24分)
1、教育管理经历(6分)。任现职以来,担任校级干部每年2分,中层干部每年1.5分,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年1分,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每年0.5分。
2、开设公开课。优质课获奖(6分)。任现职以来,开设教学公开课,优质课获奖或学科讲座,市(区)级每次0.5分,地市级每次1分。
3、发表论文(5分)。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每篇1分。
4、课师研究(4分)。任现职以来,主持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课题研究,结题并通过成果鉴定4分,未结题的计2分;公参与市区级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1分;主持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并试行3年以上效果明显的3分。
5、指导青年教师(3分)。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青年教师,每指导1名1分。
六、其他(15分)
1、任现职以来,参加校际顶岗交流(支教)每年1发,年度考核合格每年1分,优秀2分,此项满分10分。
2、学历(5分)。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中师)2分。
说明:
若同职级应聘者分数相同,按如下顺序排序:1、任现职年限;2、工龄;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年限;4、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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