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文件 > 规范学校师生外出集体活动 审批备案的通知

规范学校师生外出集体活动 审批备案的通知

2021年11月04日 07:55:52 访问量:15568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办〔20213

 

 


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师生外出集体活动  审批备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师生外出活动规定,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集体活动的通知》(泰教办〔2018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涉及师生的任何校外集体活动,活动方案未经职能科室审批同意不得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未经备案不得组织;审批单(见附件)明确的职能科室不同意组织的,安全应急预案不予备案。

2.组织外出活动前,学校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方案报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审批,职能科室在审批单上签署同意(如需局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的,由职能科室出具意见并经局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活动方案由职能科室留存备案,学校再将审批单、安全应急预案(含用车协议复印件)报校园安全事务服务中心备案。

3.根据组织、参加活动的对象属性和活动内容的隶属关系,活动方案按如下要求交局相关科室审批。(1)学生活动。中小学报基教科审批,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科审批,校外培训机构报成社服务中心审批(民办学校同时报成社服务中心备案)。(2)教师活动。根据活动内容报相关科室审批。

4.《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活动一般以当天往返为宜,按照就近要求,主要选择本市内的现有场馆、基地,并依托有资质、具有组织大规模学生体验教育活动经验的专业机构运作”。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泰州。

5.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各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市局文件规定要求,一旦发现未报备或活动方案未经审批同意即组织外出活动,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或举办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泰兴市学校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单

 

                                  

                                     泰兴市教育局

2021113


附件

泰兴市学校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单

                     学校(盖章)

 

 

 

 

活动名称

活动对象

活动性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前往方式

 

 

 

 

 

 

活动方案审批情况

职能科室意见(盖章)

主管局领导意见(签名)

(超范围活动)

 

 

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市校园安全事务服务中心受理

 

注:学校完整填写第一行相关信息;凭职能科室(必要时需局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审批单》,连同应急预案(含用车协议复印件)交由校安中心备案(无审批单或未“同意”将不受理备案)。学校自行做好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含用车协议原件)的留存保管。

 

编辑:吉裕建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江苏省泰兴市新街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江苏省泰兴市新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泰兴市新街小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